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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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1-03-09 09:31:12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1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焯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区委一届十三次全会和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

2020年主要工作回顾

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有效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57件,其中,批捕7221202人,起诉11511627人。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牢记“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动新时代黄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学深悟透《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不折不扣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9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抓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干警坚定信念、为民司法、担当尽责。

(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报告重大事项4次,向区委政法委报告具体工作32次。强化党对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年未发生一起意识形态事故。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好,把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严格执行省、市、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推动检察人员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坚持党建带队建、队建促业务,以内设机构为依托调整设置12个党支部,组建党员突击队和检察官志愿服务组,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获中央电视台《抗“疫”前线》栏目连线直播报道。

二、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黄埔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两个大局”、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区委“四区四中心”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为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展现检察担当。

(一)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提前介入、刑拘直诉、快捕快诉等办案机制,严惩妨害疫情防控、造谣传谣、防疫物资诈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办理社会广泛关注、被网友喻为“广州女毒王”的刘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开展“疫情防控阻击战”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全区增设医疗废弃物收容器698个。妥善处理疫情期间涉企民事纠纷,对全区首宗涉疫情纠纷诉讼案介入支持起诉,迅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全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围绕“双区”建设、“双城”联动,着眼“一核一带一区”,聚焦知识城“一号工程”,尽检察所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1条意见,助力保民安、顺民心、解民意。以国务院批复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为契机,优化派驻九龙检察室职能,实现检察环节“捕、诉、监、防、助、研”全链条助力知识城高质量发展。聚焦决胜三年旧村拆迁攻坚任务,依法严惩暴力抗拆、强迫交易、妨害公务等涉城市更新领域犯罪,妥善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

(三)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从严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严惩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实现追赃挽损928万元,妥善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云联惠”特大传销案,黄某洗钱案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反洗钱典型案例。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向7名因案致贫返贫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1万余元,办理涉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65件,为179名农民工追回薪资307万元。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全市首创“一河一检察官”制度,持续开展“黑臭河涌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专项监督,起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28人,检察担当为美丽黄埔添彩。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参与推进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对标世界银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惩企业“蛀虫”和“内鬼”,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560人,妥善办理一批涉企重大案件,徐某等人职务侵占案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依法慎慎捕慎诉涉案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强制措施10人,不批捕31人,不起诉21人,真正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家投资兴业最大的“定心丸”。作为全市唯一基层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民营企业司法保障工作情况。开展“普法暖企”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定制式、互动式法律服务30余次。

(五)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力支持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以更大魄力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设立“黄埔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完善知识产权刑民证据转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起成立“黄埔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搭建知识产权“大数据”分析平台,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相关经验入选广州城市治理榜“改革创新榜”十大典型案例。与有关单位建立打假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侵犯知识产权行政查处、刑事立案、检察监督全链条打击合力。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人,逄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盗窃案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探索全市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我院集中管辖,助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三、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全力投入更高品质平安黄埔法治黄埔建设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深度参与“五治同创、阳光村居”治理创新,为我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持续抓好责任落实。坚决维护党和国家机关权威,加强对外舆论阵地建设,打造“黄小明”等网络大v,把握舆论引导权,及时化解涉检负面舆情。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危害网络秩序犯罪57人,网上生态持续净化。严惩危害公共安全、“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起诉585628人,有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成功办理广州市涉案金额最大的梁某敏等15人“套路贷”涉黑案,依法办理“1903”涉黑专案,实现我区涉黑涉恶案件认罪认罚“零突破”。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建立分析研判、专班办案、繁简分流等工作机制,实现检察环节涉黑恶案件“清零”。持续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向有关单位移送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5条。突出标本兼治,推动行业清源,发出扫黑除恶检察建议书13份,推动实现“长效常治”。

(三)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依法不批捕117人、不起诉187人。创新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机制,在全省首创检察公益诉讼法律议事堂“1+1+n”工作模式,助推解决城市治理难题,相关做法入选“2020年广州民生实事协商共治优秀案例”。搭建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落实“三同步”要求,运用好“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4个敏感案件当事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实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到期回复率、答复率、办结答复率三个100%,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信访诉求中感受到“检察温度”。
   
四、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大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平衡发展新格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更高水平的需求。

(一)花更大力气做优刑事检察。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8人,起诉偷拐骗、黄赌毒等犯罪519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1人。针对一起26年前的抢劫、故意杀人、强奸罪案,依法将陈某松等3名犯罪嫌疑人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以“零容忍”态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4人,汤某某猥亵儿童案、支持起诉撤销黄某某监护权案入选广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坚持教育与惩罚并重,对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率达31%,落实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和帮教措施109人,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检察机关从未止步。当好犯罪追诉者、无辜保护者、法治引领者,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撤案11件,追捕10人、追诉43人,依法认定覃某某致不法侵害人重伤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2人、起诉17人,在反腐败战线继续贡献检察力量。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建议取保候审19人,何某文单位行贿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例。针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及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监督意见,切实维护刑罚执行权威。

(二)下更大功夫做强民事检察。秉承“主动监督、精准监督、服务发展”理念,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03件,同比上升20%。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妨害执行秩序联动查处机制,有力维护司法执行权威。做好生效裁判监督,向法院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件。紧盯审判、执行关键环节,围绕终结本次执行等违法行为高发环节,排查案件4883件,提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20件,同比上升100%,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3人。认真落实“五号检察建议”,大力整治虚假诉讼和虚假仲裁,成功办理建区以来最大的一起虚假诉讼监督案,帮助被害高新企业避免损失1500万元,对范某龙等恶势力团伙以“套路贷”形式制造的虚假仲裁案予以监督纠正。

(三)用更好举措做实行政检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185件,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9份,到期采纳率达100%。注重延伸监督视角,针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探索“类案+口头”检察建议形式,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发挥“穿透式”监督工作法优势,针对我区“外嫁女”股份确权问题,进村入户释法说理、答疑解惑,推动多方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协作机制,有效凝聚监督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然资源部作专项工作报告,为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提供“黄埔样板”。

(四)以更大魄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是社会公共利益代表”这一神圣职责,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02件,立案154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及支持起诉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件,行政机关到期回函和启动整改率达100%。督促恢复被破坏、污染土地309亩,拆除违建11.42万平米,清理垃圾120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关注窨井盖安全问题,托牢市民“脚底下的安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高空抛物、噪音污染、盲道占用、道路违停5个专项监督行动,联合媒体发布线索征集令,举办公益诉讼圆桌会议,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探索“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推动实现古树名木、文物古迹等文化遗产“组团式保护”。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担任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有效汇聚公益守护更大合力。
   
五、持之以恒抓好自身建设,努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铁军

牢记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一)大力抓好业务能力建设。突出专业化建设,首次实现检察人员“岗位练兵”业务竞赛100%全覆盖,两名干警分别获得广东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和“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实施“思政导师+检务导师”计划,全面提升青年干警综合能力。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53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1名干警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

(二)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从严从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禁酒令等检察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党风政风检风持续健康。以内蒙古包头市王永明等12人涉黑案为典型,深入开展“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推动检察干警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

(三)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常态化,院领导及专委办理案件92件,检察长成功办理全国首宗抢劫人体胚胎案。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和精准量刑,案件适用率79.43%,量刑建议采纳率95.65%,一审服判率87.86%,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6.25个百分点。探索成立全省首个刑事速裁检察室,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用时缩短至最快1天。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件”同比下降145%,办案质效明显提高。探索打造“导航式”绩效管理体系,相关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各位代表,过去的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真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主动走访全区17个人大联络组,汇报阶段性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民营企业家、媒体记者、学生代表2694人次视察观摩检察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率达100%。为律师网上办结辩护与代理申请6020次,提供市内跨区阅卷服务、远程听取律师意见200余人次,让律师少跑路、能办事、办好事。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6169条,阅读量达1.17亿次,“黄小明”普法宣传团队入选省委网信办“南粤十大好网民故事”。

回望2020,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根本在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还不到位,服务区域发展大局的主动性和契合度有待提升;二是司法为民、便民意识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未能完全适应改革节奏,办理涉互联网等新型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较为欠缺。对此,我们将牢记职责使命,开拓新局、破解难题、交好答卷。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为着力点,对照中央“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全面贯彻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全面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对区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院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决贯彻、一抓到底。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良好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深化新一轮“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汲取思想养分、凝聚磅礴力量,推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人民检察院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坚定不移服务黄埔工作大局。服务保障“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和“四区四中心”部署实施,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做好做优黄埔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落实落地。聚焦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为营造宽松有序的干事创业氛围夯实法治土壤。全力助推“三旧改造”攻坚战,为老城区换新颜、老园区添活力赋能。

   三、坚持不懈推动平安黄埔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暴力、集资诈骗等犯罪,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落实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推动社会矛盾在检察环节有效化解。带头贯彻执行民法典,监督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完善“黄小明”普法宣传机制,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助力更高水平平安黄埔、法治黄埔建设。
  
四、持之以恒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精准监督理念,科学调配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力量,配合推进“断卡”行动,扎实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排查整治,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完善“检察公益诉讼+社会公益组织”协作参与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全面发展。
  
五、全面深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大数据思维,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强化诉前主导责任,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严控“无理由”延期退查,努力降低“案-件比”,减少当事人“诉累”。发挥好检察人员绩效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倒逼检察官素质提升。推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六、锲而不舍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对标最好最优,持续推进新时代“五好”检察院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注重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实施“文化强检”工程,塑造胸怀大局、心系人民的新时代最美检察官。开展高水平深层次教育培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锻造忠诚担当、能征善战、赛龙夺锦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闻鸡起舞、日夜兼程,忠诚履职、不懈奋斗,以卓越的工作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



相关用语说明


1.三号检察建议(p3):20196月,高检院就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向中央财经委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91号)(总第3号),简称“三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是建议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

2.“云联惠”特大传销案(p4):该案是一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涉及全国的特大网络传销案。20141月,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了云联商城网上交易平台,通过平台对外吸收会员,并以“积分”会员管理模式进行返利、计酬,叠加层级会员,不断形成金字塔形状。会员在“云联惠”联盟商家消费时,联盟商家需要将销售额的16%作为“创业共享金”上交到“云联惠”平台,用来购买白积分赠送给会员消费者。依照上述发展方式,“云联惠”发展会员超过896万人,会员层级119层。其中,本院办理的梁某生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犯罪嫌疑人依托“云联惠”平台对外吸收会员、发展下线、获取返利,涉案金额超过2847万元。

3.“一河一检察官”制度(p4):黄埔辖区内每一条河涌指派一名检察官担任检察监督员,检察监督员在保护水资源、严守水空间、洪涝保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执法强监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加强衔接配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4.黄埔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p5):成立于20204月,本院检察长担任中心主任,旨在探索发挥“逮捕、起诉、监督、预防、检企互助、理论研究”六位一体功能,全方位、全流程、专业化参与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与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转化、运用、保护实现深度对接。

5.黄埔知识产权保护联盟(p5):本院联合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黄埔区内司法、行政机关、企业及国内科研机构自愿加入其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性质组织。联盟以更系统、专业、精准地保护知识产权、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为目标,以刑事打击为主轴,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融入其中,集维权支持、科研、专业服务于一体,实现保护功能全方位覆盖。

6.检察公益诉讼法律议事堂“1+1+n”工作模式(p6):20209月,本院与南方都市报签署《关于守护公共利益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引入“媒体智库”搜集社情民意,实现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1+1+n”指“黄埔检察+南方都市报+n个相关单位”,通过该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检察机关负责、行政机关协同、新闻媒体关注、社会共同参与”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新格局。

7.五号检察建议(p8):20207月,高检院就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工作,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202号)(总第5号),简称“五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是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审判监督和管理,压实司法责任,完善协作机制,加大惩治和防范虚假诉讼行为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8.“穿透式”监督工作法(p9):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过程中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的监督职能,即不仅监督法院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还通过监督法院执行活动进一步监督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有无违法情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就是“穿透式”监督工作法。

9.四号检察建议(p9):20206月,高检院就道路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201号)(总第4号),简称“四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是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强化管理治理创新,加强道路井盖管理,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10.-件比(p11:是高检院制发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的核心指标,具体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的“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11.“导航式”绩效管理体系(p11):20199月,高检院部署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本院坚持对标顶层设计与因地制宜相结合,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基础,注重过程辅导、考评运用,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做好风险提示、强化结果运用等手段,为检察人员正确规范开展工作提供“路线图”,助推检察事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该体系实现了四个创新:一是分类考评,检察人员全覆盖;二是全面考评,考评指标全覆盖;三是跨业务条线,“一篮子”考评;四是导航式绩效管理,注重辅导。

12.“断卡”行动(p14):202010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主要采取打击、整治、惩戒三大措施,重点打击开卡团伙、带队团伙、收卡团伙、贩卡团伙,旨在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13.一号检察建议(p14):201810月,高检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是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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