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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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19-04-02 15:02:01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321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焯霖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当好“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尖兵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推进平安黄埔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13711851人,批准逮捕11011409人;受理审查起诉15862037人,提起公诉14411845人。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犯罪,批捕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13人,起诉147人;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犯罪,批捕电信网络诈骗、“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797人、起诉758人。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批捕3人,起诉8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办理了网约代叫车新型诈骗案2023人;办理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亚美尼亚专案和土耳其专案共577人。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大部署,按照“依法惩治、除恶务尽、深挖根源、不枉不纵”的原则,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331人,提起公诉并获得判决323人。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创“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1+1+1+1”办案模式,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的吴某祥等23人“8·03”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何某华和何某斌等人强迫交易恶势力案件等均顺利办结。成立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走访摸查小组,深入派出所、村委、企业摸排线索,向区纪委监委移送7条保护伞线索,向区公安机关移送8条涉黑恶线索。

    (三)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施“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5870人,审查起诉5967人,其中对未成年人犯罪作相对不起诉1010人,附条件不起诉22人。办理的因黄某强奸亲生女儿引发的申请撤销监护权一案,是我区首宗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联合区未保委、区司法局等部门出台《广州市黄埔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关护工作实施办法》,整合了社工帮扶、司法援助、心理咨询等资源,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帮助。依托“小明+”观护帮教基地及服务站,建立“临界预防”社会化体系。建立以检察长为核心的法治副校长团队,参与“花城有爱法护未来”等各类法治宣讲。

    (四)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立足黄小明“2+4”工作体系,通过“线上”“线下”并行的模式积极参与法治黄埔建设,设立微信业务办理快捷通道,依托检察建议、“公益诉讼随手拍”等手段助力解决社会治理重点、难点以及监管漏洞问题,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共受理、分流控告申诉案件137件,接待群众来访280余批次,检察长接访6人次。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1件,对7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救助金额达20余万元。出台《支持弱势群体起诉协作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案件信息与专业指导、案件协作三大平台,为弱势群体追偿经济损失75万余元。“支持弱势群体起诉”项目被列入“广州市2018年综治创新项目名单”。

      二、坚持服务区域中心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主动对接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和广州知识城上升为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等重点工作,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黄埔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一)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共批准逮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9106人,起诉63127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批准逮捕涉知识产权犯罪1142人,起诉1639人。办结我区首起涉网游侵犯著作权案,切实维护我区民营企业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权益。建立涉企案件评估制度,灵活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被羁押的涉嫌犯罪的27名非公企业人员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保护了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分别与京东公司、苏宁公司签订《产权刑事保护备忘合作录》。向被害单位制发《知识产权维权事项告知书》,提示被侵权企业通过民事途径挽回经济损失。发布《黄埔区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案例授课、思廉工作坊、法律巡讲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定制式、互动式法律服务。与京东物流华南分公司联合举办“京东合作商反腐培训大会”,共建协作联络、信息通报和互助保障机制。

    (二)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服务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依法打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捕涉众型经济犯罪24人,起诉36人,起诉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善心汇”特大传销组织专案——王某帅等2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为化解重大社会风险贡献检察力量。扎实做好对口帮扶工作,与毕节市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履行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办理环境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6件,对某丰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等4起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理的陈某兴等3人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是广东省首宗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涉土壤修复环境公益诉讼案,被人民网评论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全新成功样本。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善用政策和法律,督促被告人恢复被污染、破坏的基本农田3111平方米、复绿林地25.62亩,督促当事人清理建筑垃圾100余吨,督促职能部门加快推进黑臭河涌整治工作,共向生态环境侵权者索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服务功能损失费用55万余元。

    (三)切实保护公益服务民生。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成立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首创“三检合一、四位一体”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模式,获得最高检肯定及省检推广。通过与区多个部门联签《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与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专业鉴定机构建立常态合作机制等方式,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积极参与“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生产、销售涉食品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16件。《广州日报》以《猪手含瘦肉精网红店判赔十倍 为广州食品安全领域首宗公益诉讼》为题报道我院办理的顺旺客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近百家媒体转载刊发。以“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为监督切入点,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在“饿了么”平台上提供餐饮服务的商家信息公示履行监管职责。重点关注英烈设施保护,推动出台《黄埔区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使用规定》。对区内宗祠、古建筑等文物保护工作开展专项“体检”,致力“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首次召开以公益诉讼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10余家媒体参加,高度肯定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创新力和实效性。

     三、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开创检察监督工作新局面

聚焦检察监督宪法定位,准确把握监督实质,提升监督质效,确保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推动刑事诉讼监督上台阶。试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创设《侦查活动监督函》,丰富侦查活动监督方式,共办理侦查活动监督事项80件。完善立案监督线索发现和监督机制,大力开展对当立不立、不当立而立的监督,监督立案19件,监督撤案27件。建立判决书、裁定书独立审查工作机制,重视抗诉文书的论证说理以及抗诉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对一审判决1522人提出抗诉,其中68人获得市检支持,57人获得市中院改判,同比增长400%,主要业务数据均居全市前列。

    (二)构建民事行政监督新格局。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8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件,执行监督案件40件,案件数成倍增长。查办虚假诉讼成效显著,成功办理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1228万元)的陈某辉与某灯具厂虚假诉讼系列案。在办理李某文执行监督案中,成功发现董某某“过桥贷”团伙在全市提起了10余宗虚假诉讼,立即将线索移送有关检察院办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兼顾息诉功能,在办理永安公司与华辉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检察监督案时,促成双方实现债务抵销达成和解,提升了外商华辉公司的投资信心。

    (三)实现刑事执行监督新跨越。深入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检察活动和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1人,对101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办案单位采纳92人。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监督、不当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建议对6名罪犯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建议均被法院采纳。《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以《矫正期间22次擅离居住地,粤苏检察院依法监督收监一社矫人员》为题报道了我院办理的异地执行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

      四、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大力破解发展中的体制机制性障碍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眼于平衡发展和协调发展,先行先试,向改革要动力,着力解决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三个不平衡”问题。

     (一)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顺利完成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职能、编制、人员、线索以及装备的转隶改革。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制定实施《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工作指引》等文件,规范对监察委移送案件的办理程序。设立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组,实现该类案件提前介入、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一站式办理。受理区监察委移送起诉案件1010人,经审查,依法决定逮捕99人,取保候审11人,提起公诉55人,移送管辖55人。主管检察长带头办理第一宗区监察委移送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保持。

    (二)有力推进司法体制配套改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要求,突出专业化建设,依据案件类型、专业领域等标准,设立知识产权案件、营商环境案件等八个新型专业化办案组,实现同一类型案件或专业领域的精耕细作。根据最高检“捕诉一体”精神,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调整设立刑事检察一部和刑事检察二部,将批捕、起诉、判决审查等职能整合由同一检察官负责。全面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强化对检察官的考核。全面落实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办案规定,坚持在一线办案中指导引领办案,在监督中指导规范监督。院领导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带头办理案件223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

    (三)持续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权利告知、听取意见、证据开示、法律援助、案件信息管理等6项制度,提高认罪认罚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占全部案件的71.07%。建立的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相关工作机制还被省检纳入《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适用指引》。大力推进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对适用范围、开展程序、侦查方式等予以明确规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观能动性,确保案件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关于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等三项规程要求,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五、坚持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两手抓,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意识形态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工作计划,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市检对我院开展的政治巡察,并切实做好巡察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主动向区人大报告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报告。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院领导带队在全区各街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在黄埔检察微信服务平台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绿色通道”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绿色通道”。举办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和“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等参加。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共审核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299条,重要案件信息481条,法律文书2478份,检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

    (三)强化司法规范化和司法能力建设。以市检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督察活动为契机,全面梳理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等途径,促进办案程序规范和办案质量提升。对2017年度办结的不捕不诉案件开展了专项评查,逐一作出评查报告。建立流程监控日常化机制,通过制发《办案期限预警通知书》和《流程监控通知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开展“新埔检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制定和实施“青葱计划”。开展特色培训,形成了“公诉沙龙”“夏港简茶”“侦监集思堂”等自主培训品牌。多措并举开展岗位练兵,大力推行“以赛代训”,促进整体业务水平提升。

      2018年,是我院收获满满的一年,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实现了双丰收,涌现出一批专家型人才和业务标兵。我院被最高检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微信二十强”、被省委政法委列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我院“互联网+检察指数”一直名列全省基层院前列、驻黄埔区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周某堂、李某富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沈某辉假冒注册商标案等案件先后被最高检、省检评为精品案例和典型案例;陈焯霖被评为“广东省检察业务专家”、潘栋被评为“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王晟明、潘栋被评为“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周园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等等。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积极建言、密切监督、关心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产品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三是检察队伍能力与参与高水平法治黄埔建设还有差距。我们将紧盯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2019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更加积极主动服务黄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黄埔在“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勇当尖兵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有力服务黄埔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决策部署,努力服务保障区委中心工作,推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护航广东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是更加着力维护黄埔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推动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继续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击、挖伞、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更加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抗诉工作为抓手,实现高效和公正的两轮驱动。着力加强民事行政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民事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完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机制,确保刑罚依法正确执行。

     四是更加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刻把握检察工作新时代坐标,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加快形成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人员考核评价体系。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与监察委的衔接协调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

     五是更加坚定开展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组织建设,扭紧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队伍建设方向,开展“精细化”教育培训,着力培养专门型、专家型检察人才。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找准检察工作新时代坐标,服务黄埔发展大局,做强做优检察产品,奋进新时代、勇于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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