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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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0-10-23 16:12:14  

区人大:

自收到《黄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和评议结果的通知》(埔常[2019]49号)以来,我院认真研究分析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不断深化学习,集中力量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一、我院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情况

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下同),我院受理涉“三大攻坚战”刑事案件6件6人,其中批捕5件5人,不批捕1件1人,起诉9件11人,不起诉2件2人,涉案金额超过3.6亿元,涉及罪名包括信用卡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污染环境罪。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12件,立案10件,起诉3件;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68件,立案32件,起诉0件。发出涉污染防治检察建议7份,其中涉及大气污染1份,水污染6份。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自觉履行检察机关政治责任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三大攻坚战”的部署和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促进干警员工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参与和保障“三大攻坚战”的职责和使命。召开理论学习会议,利用学习强国和网络大学堂等平台,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三大攻坚战”的会议精神,将上级关于“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融会到检察工作中。二是坚决落实“三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认真研究近年来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情况,分析金融监管漏洞,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惩治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刑事犯罪,防范并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金融风险。三是扎实服务精准脱贫。制定2020年扶贫慰问工作方案,分8批组织干警前往清远市阳山县新圩村,上门慰问我院对口帮扶的86户贫困户,预计发放慰问金28800元,并在春节等重要节日另外发放慰问金。筹集帮扶资金,用于帮扶新圩村修缮办公场所、改善设施等。从党费中拨出三万元,分别捐给黄埔区麦村、大坦村和福山村各一万元,缓解乡村经济压力,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口帮扶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以“长期合作、聚焦扶智、实现共赢”为宗旨,助推其进行检察文化建设。给予该院10万元资金支持,促进其优化检察文化硬件建设及青少年犯罪预防基地建设。对因案致贫的农民工发放专项救助资金,有关工作获得广州市政法委专项资金支持。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向同级法院提出支持起诉书36件,帮助农民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款366万元。

(二)“四大检察”平衡发展,助力推进“三大攻坚战”

一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压态势办理“三大攻坚战”领域案件。对“1903”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维护乡村经济秩序、生活秩序,确保“三大攻坚战”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推进。开展涉国土资源领域的行政检察工作,发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法院申请执行的14件涉非法占地案件未被受理,我院启动行政检察监督,经审查认为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属适用法律错误,遂向法院制发了纠正的检察建议。办理全市首宗涉废弃口罩行政公益诉讼案,为避免废弃口罩被随意弃置造成环境污染,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告知函提醒其履行监管职责,后该部门落实整改,该做法获得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欧名宇检察长的批示肯定。二是组建专业化办案小组。组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组、涉企犯罪案件办案组、虚假诉讼案件办案组、公益诉讼案件办案组等专业化办案小组,以类案专办为导向,依法打击危害经济金融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妨碍脱贫攻坚工作的犯罪行为,实现同一类型案件或专业领域的精耕细作,有效提高办案效率。三是深化检察改革创新。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前置矛盾化解工作,并辅以司法救助,达到“当事人认罪认罚服判+被害人得到救助+司法资源得以节约”多重效果。慎重决定和适用强制措施,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对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案件的10名犯罪嫌疑人使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四是注重防控办案风险。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依法预防、处理信访风险,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如在办理“云联意”系列案时,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退赔,要求公安机关追缴赃款。提起公诉后,提醒区法院与内蒙古法院协调,以便内蒙古法院能将集资参与人纳入返还资金的范围,目前追赃挽损2884余万元。

(三)聚力维护公共利益,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成效

一是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改善环境。针对部分河段被污染、某公司在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等问题,我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收到大坦村村民关于生活污水未并入污水管道且直接排放的举报,联系当地村委干部前往现场走访查看核实。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通过发告知函、实地走访等形式推动职能部门开展雨污分流整改工程。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整改完毕,村内环境明显改善。二是科技创新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在办案中植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云要素”,主动创新研发“公益诉讼随手拍”群众举报平台,发挥社会公共力量拓宽公共利益领域法律监督渠道,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知晓度,收到线索50条。三是完善合作平台形成治理合力。与区四大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络机制,另将区生态环境局管理的环保员以及17个街镇设置的环保员纳入到全市首批公益诉讼观察员名单中,实现组团式保护生态环境。与南方都市报“记者帮”加强联络,对记者提供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线索进行过筛梳理,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链条。注重借助“智囊团”,积极寻求行业专家指导解决办案中的专业性问题,如在办理一宗非法收购、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过程中,听取华南野生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专家意见,为案件正确定性奠定基础。

(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加大线上普法广度。发挥“黄小明”宣传品牌优势,在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关于“三大攻坚战”的文章,向广大网友普及“三大攻坚战”的相关知识。在各平台发布文章72篇次,阅读量约8万,其中一篇关于金融诈骗的网评文章阅读量约1.8万。推出由干警填词和演唱的公益诉讼主题曲,发布世界环境日宣传视频《守护公共利益,共建美好家园》,以崭新形式宣传检察职能,呼吁群众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拓展线下普法深度。结合“千名干部深入基层,万名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到街镇调研法律服务需求,并联合区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街镇开展“一街一策”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禁毒、非法集资等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与上级检察机关、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打击传销活动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定期报送非法集资工作台账等工作材料,并领取相关宣传治理用于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的金融环境。在区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中,我院被评为“优秀单位”。三是加强媒体宣传力度。通过纸媒、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展现我院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拓宽外界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树立阳光埔检形象。《腾讯网》《中国新闻网》等多家媒体报道我院办理的一宗偷排废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该案被告人和被告单位被判赔超过1500万元。《南方法治报》以《打击虚假诉讼 公检法合力“亮剑”》为题报道我院联合公安机关、法院打击虚假诉讼犯罪的经验及成效。《检察日报》刊登我院陈焯霖检察长的专访报道《检察公益诉讼的“黄埔智慧”》,报道我院公益诉讼工作亮点。

特此报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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