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0-08-05 14:45:39  

《新华社》《广东珠江电视台》《广州日报客户端》《广州日报公众号》《南方网》等几十家媒体、官方公众号报道转载黄埔区检察院办理的微信“亲属卡”网络犯罪案件。

1.7月26日,《新华社公众号》:警惕!有诈骗分子盯上微信这个功能,已有多人中招

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YLcrwHichR-ykpBPfuxzQ

 

2.《广东珠江电视台》报道:

1595812926(1).png

3.7月18日,《广州日报客户端》:警惕!微信的这个功能可能被网络犯罪利用

报道链接:https://www.gzdaily.cn/amucsite/pad/index.html#/detail/1326932?site4&columnID=0

 

4.7月18日,《广州日报公众号》:急扩!微信这个功能成最新诈骗利器,已有多人中招!

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LSkD59K65_rJ3g8_rjTwA

 

5.7月20日,《南方网》:警惕!微信“亲属卡”成犯罪工具 这些网络犯罪套路不得不防

报道链接:http://economy.southcn.com/e/2020-07/20/content_191191226.htm

 

附《广州日报客户端》稿件原文:

 

 

警惕!微信的这个功能可能被网络犯罪利用


本来打算轻松申请网络小额贷款,谁知被犯罪分子绕得晕头转向,最终蒙受金钱损失。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微信“亲属卡”功能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近日,黄埔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网络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在网络贷款群冒充贷款中介人和贷款审核员与被害人沟通,诱使被害人与其建立了微信“亲属卡”,从而成功盗取了被害人微信账户内的资金。

什么是微信“亲属卡”?

微信“亲属卡”是微信自带的代付功能,微信用户可在微信里赠送“亲属卡”给父母、子女作消费使用,代付方通过设置“亲属卡”的每月消费额度上限,将额度控制在0.01到3000元之间,每月自动延续,当父母、子女使用“亲属卡”消费时,消费资金将自动从代付方的支付账户扣除。微信“亲属卡”设置的主要目的就是让父母付款更简单,享受网络支付带来的极大便利,同时,家长通过这样的方式给孩子零花钱,更直接地掌握孩子零花钱的去向。微信“亲属卡”跟绑定银行卡的权限不一样,它只能用于日常消费,不能用于红包和转账。

微信“亲属卡”如何成为犯罪工具?

黄埔区检察院办理的该起案件中,被告人吴某是一个步入职场不久,年轻气盛的小伙子,他在网络贷款群中将自己包装成贷款中介人和贷款审核员与被害人沟通,谎称曾经在网上成功申请小额贷款,以“亲身经历”与被害人交心,解锁被害人的提防。

待时机成熟,吴某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再以核实微信是否为被害人本人使用,或者出于审核当日资金安全、需要互发红包通过测试等等为由,瞒天过海将自己的微信与被害人微信中的“亲属卡”进行绑定。绑定过程很简单,吴某赠送给被害人“亲属卡”,“亲属卡”虽标有额度但并不能完成支付,之后吴某会迅速向被害人发信息索要同等金额的“亲属卡”,被害人按照指令完成绑定。

随后,吴某又要求被害人下载聊天软件进行“视频审核”,当着被害人的面进入对方的微信账户中操作所谓的“资金流水审核”,“审核”完毕后没有立刻退出账户,反而修改了被害人“亲属卡”中的支付额度,为盗取被害人的资金做好铺垫。

最后,吴某以需要证明被害人有还款能力为由,诱骗被害人往被害人自己的微信账户转入现金,继而用其一个手机微信号扫其另一个手机微信号的收款码,将被害人账户内的现金转入其本人的微信账户内。

可见,吴某正是利用了被害人对软件功能的不熟悉和急于借贷的心态完成一系列的忽悠,进而非法获取了被害人的钱财。2020年6月5日,黄埔区检察院就该案向黄埔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月24日,黄埔区法院认定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检察官提醒:网络犯罪套路升级,警惕之心不能丢

微信推出“亲属卡”功能本来是出于便捷支付的目的,但被犯罪分子作为犯罪工具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检察官提醒,绑定“亲属卡”等同于默认对方从自己的微信中或绑定的银行卡中自动扣费,为了避免踩坑中招,请广大微信用户给他人发送亲属卡时一定要谨慎,不要让一些人成为“套路”自己的“亲人”。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李斌 通讯员 黄小明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张影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上传*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学历* 学位* 是否有驾驶证*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外语水平*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身高体重*
联系地址* 户籍地*
现住址* 婚姻状况*
个人简历
(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在何单位/院校 学习/工作 任 何 职
家庭情况*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其他家庭成员*
本人特长及业绩
*
奖惩情况
备注
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2、身高体重固定格式:XXXcm/XXXkg。
3、所有日期类输入固定格式yyyy-mm-dd。
4、工作单位,如果已离职,请填:无。
5、照片手动上传1寸大小的证件照,上传类型支持常用的图片形式;(大小不超过20K)。
6、家庭情况:无配偶的请填写'无',其他家庭成员为父母及兄弟姐妹。请详细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所在单位,政治面貌及联系方式。
7、备注栏请填写需要说明的重要社会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求职状态

市检网群 :广州市检 越秀区检 荔湾区检 天河区检 海珠区检 白云区检 花都区检 番禺区检 南沙区检 从化区检 增城区检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60号 邮编 : 510530 京ICP备10217144号-1